全面放开人才及重点群体落户

为加快人才聚集,营造优良招才引智环境,青岛自贸片区人才集体户已于近日开通并投入使用。

据悉,青岛自贸片区全面放开人才及重点群体落户,对高层次人才实行“无门槛”落户,同时放宽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稳定工作的学历人才、技术技能人才中的第1至4类及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第5类人员落户限制。

记者了解到,相关人才落户青岛自贸片区人才集体户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高层次人才需是符合《关于印发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》的人员。学历人才需是50周岁以下,取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人员;45周岁以下,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;40周岁以下,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的人员。技术技能人才需是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;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职称,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(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),或在国家级一、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;有接收单位,近3年获山东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或青岛市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0名的人员;有接收单位,45周岁以下,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;有接收单位,45周岁以下,具有技师职业资格(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)的人员;有接收单位,40周岁以下,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(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)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;有接收单位,35周岁以下,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(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)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,其中在新区落户取消缴纳社会保险年限限制。此外,已落户新区的上述人员拟迁往城区的,应达到相应城区落户条件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。

办理流程需由现单位人事进入“青岛人才网”注册单位账户,为员工开通个人权限。个人权限被单位系统开通后,拟落户人才需登录“青岛人才网”网页或“青岛人才”微信公众号,点击“办事服务”项,进入“人才引进”板块,寻找“在职人才引进”板块,登录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申请。

“人才是创新的主体,以创新驱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,关键是要营造有利于人才聚集、成长、创新创造的政策环境和舒适型人才生态环境。”青岛自贸片区人才交流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,片区将打造有利于人才引进的政策环境,探索建立有利于人才集聚的体制机制,实施更加积极的人才政策,以更加开放的胸襟吸引和集聚来自五湖四海的人才,加快形成识才、爱才、用才、容才、聚才的生动局面。